營口市鲅魚圈區(qū)人民法院
民事一審判決書
民事(2021)遼0804民初2743號
原告:李某1,男,1982年10月28日出生,漢族,現(xiàn)住營口市鲅魚圈區(qū)。
被告:姜某,女,1982年6月1日出生,漢族,現(xiàn)住營口市鲅魚圈區(qū)。
審判員郭寧寧
書記員苑宇飛
2021-07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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